架空电缆
1.用途: 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,在城镇、高层建筑和林区等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场合使用。
2、使用特性:
①额定电压为1、10KV.
②电缆的长期工作温度:
聚氯乙烯(PVC)、聚乙烯(PE)绝缘应不超过70℃;
交联聚乙烯(XLPE)绝缘应不超过90℃。
③短路时(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秒)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;
聚氯乙烯绝缘不超过160℃;
聚乙烯绝缘不超过150℃;
交联聚乙烯绝缘不超过250℃。
④电缆敷设温度不应不低于-20℃。
3、技术性能:
①导体应采用紧压圆形绞合导线,其最大电阻及最小拉断力应符合表3规定。
②承载绞线的拉断力应符合表10的规定。
③绝缘应采用黑色耐候聚氯乙烯、聚乙烯和交联聚乙烯.
④电缆应能经受规定的交流电压试验1分钟,绝缘应不击穿。
⑤有绝缘屏蔽的10KV电缆,应进行局部放电试验,其放电量应不大于20PC。
4、交货要求:
交货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长度计量误差应不超过±0.5%.
5、储运须知:
电缆端头应密封防水并避免露天存放。
电缆盘头不允许平放或从高处扔下,防止械损伤电缆。防止互撞或翻倒。